06-302025
来源
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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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生物质锅炉使用登记的公告
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(2024年本)规定,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属于政府明令淘汰的设备,应在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淘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“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”的规定,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明令淘汰后禁止使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第六项规定,我局决定依法对南漳县昌荣木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12台每小时2蒸吨以及下生物质锅炉的使用登记证予以注销。(名单附后)
特此公告。
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6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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